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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男子开车冲撞人群致12人伤亡 常年生病想报复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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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火凤凰
时间:
2015-7-23 07:07
标题:
男子开车冲撞人群致12人伤亡 常年生病想报复社会
男子开车冲撞人群致12人伤亡 常年生病想报复社会
2015年07月22日 17:52 新华网
22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男子在昆明金殿公园门口开车冲撞人群致12人伤亡”一案。检方认为,被告刘某某虽是精神病患者,但事发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责。被告人在法庭上称:自己因常年生病对社会产生了报复念头,当天开车的同时还携带了刀具,准备没撞到人就下车用刀砍。
刘某某1984年出生,汉族,中专文化,无职业。检方指控:2014年7月24日9时许,刘某某在昆明市盘龙区金殿公园正大门处,见人多遂预谋在此危害人群。他返回家中,携带菜刀和匕首各一把,于当日10时许驾驶一辆城市SUV再次到达金殿公园正大门处。刘某某选择好作案对象后,先是驾车踩着油门往前冲撞,并碾压被其撞倒在地的被害人,造成被害人王某某等3人受伤。后又倒车,再次加大油门向人群冲撞并碾压被其撞倒在地的被害人,造成何某某、马某某等9人受伤。刘某某再次倒车时被现场的人群和车辆逼停。12名被害人中,何某某因特重型开放性颅脑损伤、多器官功能衰竭等原因死亡,被害人马某某等多人轻伤一级或二级。当日,刘某某在昆明市盘龙区金殿公园正大门外被群众抓获后送交公安机关。
辩护人称,被告人愿意对被害人及其家属进行赔偿。记者从庭审中获悉,刘某某曾在昆明公交公司工作过,后来被开除,其患有精神分裂症。但公诉人出示了专业机构的鉴定意见,显示刘某某事发前一直在服药,事发时具有充分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检察机关认为,刘某某虽然是精神病患者,但其案发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应当对其所犯罪行承担刑事责任。
法庭同时审理了这起案件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没有当庭宣判。(记者王研)
作者:
静如
时间:
2015-7-23 07:33
精神病患者是个定时炸弹,随时会病发的,怕怕
作者:
静如
时间:
2015-7-23 07:36
那些流浪在外的精神病患者,没吃没喝的,更不要说吃药的,有关部门是不是应该关注下呢?
作者:
画尽意在
时间:
2015-7-23 07:39
无奇不有啊,
作者:
画尽意在
时间:
2015-7-23 07:39
出门 谨慎。。
作者:
一廉幽梦
时间:
2015-7-23 08:20
太可怕了有这种精神病。
作者:
一廉幽梦
时间:
2015-7-23 08:23
无辜者平白遭受人身乃至生命伤害。
作者:
一廉幽梦
时间:
2015-7-23 08:25
常年生病?
作者:
一廉幽梦
时间:
2015-7-23 08:27
家人不送去治疗?
作者:
一廉幽梦
时间:
2015-7-23 08:27
让他出来随意活动,随时都有伤人的可能。
作者:
一廉幽梦
时间:
2015-7-23 08:28
凡有精神病的人,可能是家人关心的缺失。
作者:
一廉幽梦
时间:
2015-7-23 08:29
和不懂怎么样排解自己的压力造成的。
作者:
一廉幽梦
时间:
2015-7-23 08:32
要预防精神病就不要给自己太大的精神压力和过重的精神负担
作者:
一廉幽梦
时间:
2015-7-23 08:32
注意休息;不要钻牛角尖,凡事往好的一边想,顺其自然。
作者:
一廉幽梦
时间:
2015-7-23 08:32
不要过于情绪化,保持平和的心态最生要。
作者:
幸运星
时间:
2015-7-23 09:59
他本身就有病,还想报复社会,他这样缺德只会死得更快!
作者:
红杏出墙
时间:
2015-7-23 20:54
此等恶劣的行为,不管系什么人,都该打耙了。
作者:
红杏出墙
时间:
2015-7-23 20:55
精神病不是大晒的,一样要有责任
作者:
静如
时间:
2015-7-23 21:48
太可怕了
作者:
渔民
时间:
2015-7-23 21:48
心理变态
作者:
渔民
时间:
2015-7-23 21:49
想无开
作者:
弹指之间
时间:
2015-7-23 21:49
活久了什么都可以遇到
作者:
渔民
时间:
2015-7-23 21:49
身边为什么没有人安慰下
作者:
小朱仔
时间:
2015-7-23 21:50
精神病吗?
作者:
小朱仔
时间:
2015-7-23 21:51
搞到像恐怖分子一样
作者:
故乡情深
时间:
2015-7-23 22:10
真是有病!
作者:
桃桃姐
时间:
2015-7-23 22:32
惨罗
作者:
桃桃姐
时间:
2015-7-23 22:32
心理变态过
作者:
桃桃姐
时间:
2015-7-23 22:33
自己死就好啦,又去害人
作者:
桃桃姐
时间:
2015-7-23 22:34
此人拉去枪毙算了
作者:
桃桃姐
时间:
2015-7-23 22:34
不要让他再害人
作者:
桃桃姐
时间:
2015-7-23 22:34
太残忍了
作者:
桃桃姐
时间:
2015-7-23 22:34
社会人渣
作者:
永远微笑
时间:
2015-7-23 22:36
虽然是精神病患者,但其案发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应当对其所犯罪行承担刑事责任。
作者:
永远微笑
时间:
2015-7-23 22:37
就是精神病也要负法律责任
作者:
超拼搏
时间:
2015-7-23 23:03
这种人就是隐形炸弹,十分危险,大家小心
作者:
超拼搏
时间:
2015-7-23 23:03
这种人就是隐形炸弹,十分危险,大家小心
作者:
超拼搏
时间:
2015-7-23 23:03
这种人就是隐形炸弹,十分危险,大家小心
作者:
故乡情深
时间:
2015-7-23 23:06
这社会变态真多
作者:
故乡情深
时间:
2015-7-23 23:07
法律要改,不能杀人了就以精神病为由了事。
作者:
故乡情深
时间:
2015-7-23 23:07
他那种不是精神病,是变态。
作者:
美丽人生
时间:
2015-7-25 09:10
一个人活着,心态决定行为的好坏
作者:
梦飞翔
时间:
2015-7-25 09:29
因常年生病对社会产生了报复念头,当天开车的同时还携带了刀具,准备没撞到人就下车用刀砍。
作者:
梦飞翔
时间:
2015-7-25 09:30
生病的人都像你那么想,这社会会变成什么样子吗?变态
作者:
三角仔
时间:
2015-7-25 09:47
家人也有责任的
作者:
7034
时间:
2015-7-25 10:48
天啊,救救他吧,回头是岸
作者:
梦飞翔
时间:
2015-7-25 11:26
这样的想法太恐怖了
作者:
唱一曲☆暖心
时间:
2015-7-25 12:08
太可怕了
作者:
唱一曲☆暖心
时间:
2015-7-25 12:09
没什么事还是呆在家里吧!
作者:
晋宇
时间:
2015-7-25 12:21
神经的,冇办法
作者:
晋宇
时间:
2015-7-25 12:21
出门小心
作者:
笑春风
时间:
2015-7-26 15:24
精神病患者太看怕了
作者:
好地方
时间:
2015-7-26 15:42
精神病患者是个大问题
作者:
好地方
时间:
2015-7-26 15:42
家人要好好照看先得
作者:
放飞梦想
时间:
2015-7-28 19:36
精神病的人真可怕
作者:
夜猫
时间:
2015-7-28 19:41
变态的人
作者:
永远微笑
时间:
2015-7-28 21:15
精神病的人真可怕呀,随时都是一个炸弹
作者:
一看二观三成空
时间:
2015-7-28 21:31
见到远离
作者:
挚爱太平洋
时间:
2015-8-2 13:46
好久不来逛论坛了,看看
作者:
啊森
时间:
2015-8-3 23:49
唉!
作者:
静如
时间:
2015-8-4 22:07
心理不健康的人太可怕了
作者:
静如
时间:
2015-8-4 22:08
心理变态的人做出的事不可思议的
作者:
弯道超越
时间:
2015-8-20 14:08
来逛逛茂名媒体网哈,这内容丰富到大有赶超0668的趋势吗
作者:
美丽人生
时间:
2015-8-20 14:41
变态的
作者:
美丽人生
时间:
2015-8-20 14:42
被撞的人真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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