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垃圾桶论 骚年们。你们在超市的某一角,偷偷嚼完口香糖。找不到垃圾桶,杜蕾斯就起作用。 2属性相近论 这两样都是冲动性消费商品,所以~~ 1.都是橡胶制品;2.都是塞进嘴里的;3.用完都是需要用纸包着,因为难以分解。 同样都是可以吹气球泡泡的,原因很简单嘛! 嚼口香糖是一件很随便的事情,现在用套套就像嚼口香糖一样,所以两者是同样使用性质的商品,所以要放在一起,想嚼就嚼,想用就用。 3阴谋论 话说美国的杜蕾斯卖到中国,用完了又被回收做成绿箭或者益达卖给中国人……所以放在一起啊! 因为它们的关系不一般。口香糖吃完回收到工厂加工成TT。TT用完回收到工厂加工成口香糖。哇哈哈哈…… 4营销论 摆在收银那的都是利润高的商品,据说是这样。那两样一般是在收银那吧? 和在药店买果冻送皮鞋是同一个道理,这叫关联营销。 5贴心论 冲动消费,一定程度上也能避免尴尬。 不是怕你不好意思买么,你可以假装买口香糖,然后拿盒套套,然后别人以为你在买口香糖。 6营销贴心论 这是商场营销手段,买口香糖的时候可以顺手拿盒套套,或者买套套顺手拿盒口香糖,这样可以相互促进销售,而且你发现没有,那两个一般在出口处,这是考虑到有的人不好意思一直拿着,所以这样拿了就可以直接给收银,这样就只有买主和收银知道这个。 7功用论 用套套前需要口香糖。 用套套为了良好氛围,有先嚼两块口香糖除口气。 想买口香糖的有了故事,想买套套的出了事故。 8防盗论 都是易损耗,高损耗物品,所以得放在收银台,因为收银台的上方有监控摄像头防盗。所以同学们,你们去买别以为只有你们和收银员知道,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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