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李平 东莞市有望于2016年底前实现聘用教师、公办教师待遇基本相当。昨日下午,东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东莞市中小学聘用合同制教师管理的工作意见》,对提升代课教师待遇作了明确说明,同时,市政府常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东莞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暂行办法》,凡符合条件的企业员工子女入学入读公办学校,可免去评分、计分环节。 直属学校明年底实现基本同酬 南都记者获悉,提升代课教师薪酬的新政规定,2008年9月1日前在东莞市公办中小学教学岗位上代课并经市教育局登记在册,2009年通过全市统一组织的选招聘用合同制教师考试考核,现仍在东莞市公办中小学教学岗位上的聘用合同制教师,是此次提升薪酬标准的对象,而薪酬提升也有了具体时间表:2013年起,各镇街要在2016年12月底前应当实现聘用合同制教师与在编在职同等岗位公办教师的工资待遇基本相当。 而东莞市直属学校在2014年12月底前应当实现聘用合同制教师与在编在职同等岗位公办教师的工资待遇基本相当。此外,新政规定,聘用合同制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的具体项目、标准和考核办法由各学校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自行研究制定。 院士子女在莞可直接享户籍学生待遇 而昨日下午东莞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东莞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暂行办法》,则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人才子女提供了更加优惠的政策,是新莞人子女在东莞市接受公共教育政策的重要补充,也是东莞首次出台相关的办法。有关人士表示,暂行办法根据镇街剩余学位实际情况,对符合一定资格的企业(新莞人)人才和企业直接给予学位,在提高申请条件的同时,免去评分、计分等中间环节,使新莞人入学公校优惠政策既能照顾大多数,又适当向高层次人才倾斜。 南都记者发现,两院院士子女在东莞可直接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初中毕业生可按本市户籍学生待遇报考高中阶段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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