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撞死醉驾者逃逸卖车 现场遗留血迹成铁证
2015-10-07 11:12
刑侦档案
8月11日晚,在丹阳市的一条县道上,钱大妈和王大爷相遇,前者骑三轮车,后者骑电动车逆向行驶,两车撞在了一起。事故发生后,王大爷重伤不治身亡,钱大妈并无大碍但逃离现场,并于第二天卖掉三轮车,她没想到,10天后,自己遗留在现场的血迹引来了警察。昨天下午,这起事故的责任认定出炉,钱大妈和王大爷担同等责任。
车祸现场
发现一处可疑血迹
8月11日晚上8点48分,丹阳市公安局接报警称,在里庄东新桥南边,有电动车摔倒。导墅派出所民警出警后发现,事故现场位于丹阳市205县道4公里250米处,一名骑电动自行车的老年男子摔倒在路面,伤势严重。
民警发现,除了现场电动自行车的挫划印外,还有另外一处方向不同的挫划印,并且在该挫划印附近有散落的点滴血迹,这处血迹距离伤者的血迹有一段距离,初步判断可能是肇事者遗留的,“这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事故。” 次日,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该男子是导墅镇人士,姓王,今年67岁,事后的血液检测结果达到了醉驾标准。
刑侦实录
鉴定血迹调监控找嫌疑人
丹阳市公安局法医提取现场可疑血迹,经刑事科学技术室检验确定,现场可疑血迹来源于女性,非死者所有。通过调查,民警判断,逃逸车辆为一辆有车篷的小型电动三轮车。专案组调取案发地沿线上下游11处、案发前3天内的监控录像,锁定该车来自导墅镇里庄大塘西村。经对模糊视频图像的处理,警方基本确定肇事逃逸者为老年妇女,发型中分到耳垂。
8月21日,警方在导墅镇里庄大塘西村,发现63岁的钱大妈面貌特征与嫌疑人十分相似,她原有带车篷的电动三轮车已被以旧换新变卖,但她矢口否认和这起事故有关。民警在提取钱大妈血样的同时,秘密查找被她变卖的三轮车。
真相大白
逃逸者说出了实情
9月2日,经镇江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DNA检验,钱大妈血样与现场遗留血迹出自同一人。
此外,钱大妈变卖的电动三轮车与死者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撞击痕迹比对相符。
9月4日,专案组民警将钱大妈传唤至导墅派出所询问,谈话询问3次。钱大妈最终如实供述,事发当晚8点45分许,她骑电动三轮车沿丹阳市205县道由北往南行驶,行至事发地时,与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致使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摔倒晕厥,事发后她驾车逃离现场,并在案发次日将肇事电动三轮车变卖,将车篷焚烧。
案情分析
被逃逸“拖累”,她和死者同责
“不管你有没有责任都不该逃!”丹阳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表示,事发时钱大妈正常行驶,并无违法行为,而王大爷则醉驾逆行,如果碰撞发生后钱大妈没有逃离现场,她在这起事故中承担的责任应该很小,但她的逃逸让她在这起事故中的地位发生了改变,更为恶劣的是,她事后迅速卖车、面对民警的调查还多次隐瞒。
现代快报记者发稿前从丹阳警方获悉,这起事故的责任认定昨天下午刚刚完成,钱大妈和王大爷承担同等责任。下一步,公安机关将对钱大妈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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