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茂名媒体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图文热点
查看: 530|回复: 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社会百态] 男子结婚1年拒圆房 妻子得不到性福疑似丈夫性无能

[复制链接]
火凤凰 该用户已被删除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4 06:2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男子结婚1年拒圆房 妻子得不到性福疑似丈夫性无能
2015年11月23日 19:12

只看图片
近日,孙女士到法院起诉丈夫曹某,称曹某与其结婚一年有余,但一直拒不圆房,不是玩电脑就是玩手机,之后就睡下了,自己一直没有性福。故要求与之离婚。

孙女士称,她和丈夫于2013年6月经人介绍相识,两人于2013年12月登记结婚,并在亲戚邻居的见证下举办了结婚仪式。婚后,曹某虽与孙女士共处一室两个多月,但是拒不与孙女士圆房,经常晚上玩电脑、手机到深夜,然后自行睡下。孙女士因此与曹某产生矛盾,继而双方于2014年3月分居。


孙女士称,双方分居后,曹某竟然对周围邻居宣称,由于孙女士有生理问题未能生育所以导致双方产生矛盾分居。孙女士称,她听说上述谣言后,十分恼怒,故要求与曹某离婚。

在庭审中,曹某认可他与孙女士结婚一年有余但是一直未圆房。对于未圆房原因,曹某辩称,由于双方结婚之前缺乏了解,“当时看走了眼,结婚后才发现孙女士并不是自己喜欢的人,所以一直未与其圆房”。对此,孙女士称,双方2013年6月份就经人介绍相识,确定男女朋友关系一段时间后才结的婚,如果曹某不喜欢自己完全可以不选择和自己结婚。

[男子结婚1年拒圆房 妻为“性”福起诉]双方均认可夫妻感情破裂,没有和好可能。通州法院对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但双方均坚持离婚。最终,通州法院解除了双方的夫妻关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649

帖子

1386

积分

大学生

Rank: 6Rank: 6

在线时间
32 小时
最后登录
2016-3-28
注册时间
2015-9-19
积分
1386
金钱
133
沙发
发表于 2015-11-24 12:54 | 只看该作者
唉呀妈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主题

帖子

0

积分

幼儿园

Rank: 1

在线时间
小时
最后登录
1970-1-1
注册时间
2014-6-17
积分
0
金钱
板凳
发表于 2015-11-25 00:18 | 只看该作者
那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主题

帖子

0

积分

幼儿园

Rank: 1

在线时间
小时
最后登录
1970-1-1
注册时间
2014-6-17
积分
0
金钱
地板
发表于 2015-11-25 00:18 | 只看该作者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主题

591

帖子

1968

积分

大学生

Rank: 6Rank: 6

在线时间
45 小时
最后登录
2016-12-24
注册时间
2015-8-19
积分
1968
金钱
494
5#
发表于 2015-11-25 00:25 | 只看该作者
了解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577

帖子

3319

积分

研究生

Rank: 7Rank: 7Rank: 7

在线时间
83 小时
最后登录
2016-4-28
注册时间
2015-10-30
积分
3319
金钱
257
6#
发表于 2015-11-25 01:0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不是他爱的就不上甘样的人少有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奋妞 该用户已被删除
7#
发表于 2015-12-2 09:31 | 只看该作者
帮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茂名媒体网新浪微博|客服QQ: 1132836688|电话:13428161108|茂名媒体网免责声明:本论坛(mmmtw.com)所载所有内容皆为网友上传。 本论坛只为网友提供空间和平台,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 QQ:1132836688 本论坛的所有言论只代表发表者的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茂名|茂名论坛|茂名人|手机版|茂名新闻|360导航|关于我们|粤公网安备44090202000428号 ( 粤ICP备2023141084 号-1 )  

GMT+8, 2024-11-28 07:37 , Processed in 0.584460 second(s), 4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